楊大爺說,每天都聽到這樣聲音都要崩潰了。 60歲的楊宗華,退休后在工廠打零工,老板體恤他有高血壓,一周讓他休息一兩天。但白天想多睡會兒,對他卻是種奢侈,用楊宗華的話說,“我的臥室太恐怖了”。因為他家樓上一家服裝店的音響,每天循環播放著這樣的吆喝:“門面到期,純棉T恤只要25元!” 昨天下午,重慶晚報記者來到他家,江北區建新東路328號。這是一排臨街的老房子,服裝店位于第三層,門口臺階上放著一個黑色音響,正在高聲叫賣,記者能清楚感覺到老楊家的地板在輕微震動。 “你聽嘛,臥室窗子都關緊了,超重低音還是沒有斷過。”楊宗華說,自己有高血壓,妻子也患有心臟病,都需要靜養,但這臺音響讓老兩口沒有一天能休息好,說完還拿出一大堆藥給記者看。 隨后,重慶晚報記者撥打了江北區環保局監察支隊電話,負責人陳俊杰稱,根據《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》,商業經營活動使用高音響器材攬客屬于社會噪音,由公安部門管理,“空調之類固定設備產生的噪音才歸我們管。” 老楊撥打了110,雨花村派出所民警來到現場后表示,他們目前能做的是勸說商戶把音響音量關小,“不可能強制他們不用音響。”服裝店房東周先生隨后也趕了過來,他聽明情況后客氣的說:“我一定跟他們強調,平時把聲音關小點。”“做生意要吆喝我們理解,但是也請體諒下我們的難處嘛,謝謝你了。”老楊說。民警也表示,他們將加強監督,敦促店家改進。 重慶晚報記者 韓希 見習記者 劉潤 攝影報道 新版《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》摘錄 第一章 ·第四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,其主要職責是: (四)負責對工業噪聲、建筑施工噪聲以及在商業、餐飲、文化娛樂等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實施監督管理。 ·第五條 公安機關負責對下列噪聲實施監督管理: (一)在城鎮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排放的偶發性強烈噪聲; (二)在商業經營活動中或者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喇叭、高音響器材產生的噪聲; (三)進行集會、聚會、娛樂、健身、悼念、飼養動物等活動,以及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裝修等活動產生的噪聲; (四)機動車、非機動車以及滑輪車、手推車等機具排放的噪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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